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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看完一些關於西方法學名著介紹的書後,當中對於孟德斯鳩的《論法的精神》與盧梭的《社會契約論》有概略地介紹。基本上,這兩篇文章提到了人類與社會的關係,以及法治社會下對自由的影響,這也是西方法學在探討自然法與社會、政治制度形成的主要脈絡之一。不過,我腦中倒是浮出了「英雄主義」的概念,因此想提出一些我對「英雄主義」的看法以及評價。

在探討「英雄主義」前,必須先澄清「英雄」的概念。我們直接引用維基的定義:"英雄指品格優秀、做出超越常人事蹟的人。在傳說中,英雄往往具有超人的能力或勇武;在歷史上,英雄往往具有很强的人格魅力,親自做出或領導人們做出有重大意義的事情,受到民眾擁戴。"

因此,我們可以確定「英雄」確實有超乎常人的事蹟。無論是在歷史上的關羽或者岳飛,或者是史詩中的奧德賽、神話中的海力克斯,或小說中的唐吉軻德,基本上都被我們稱之為英雄。不過,這篇文章要討論的重點並非虛構或者距今遙遠的歷史上的英雄,而是要探討「英雄」這個概念在現在團體主義當道的社會中,所表示的涵義。

我們常在團體中聽人說「不要想當英雄」,或者一位少童在談論夢想時,會說「我未來想當英雄」。這邊的「英雄」到底所指的是什麼?前者可以解釋成「不合群的人」,而後者可以是「對社會有強大貢獻」的人。回到前面對英雄的定義,都不脫離「超越常人事蹟的人」的定義,但在狹義的定義上卻有強烈的分歧。當中,這涉及到說話者的心理素質以及時空背景,例如前者的例子,如一個長年習慣保守形式的人,不願意面對改變與承擔風險,亦會不希望他人的改變對自己有所影響;又後者的例子,少童可能不曉得要做出對社會有強大貢獻需要達成什麼樣的條件,又需要經歷多少機運與苦難才能做到。因此,「英雄」的定義是會根據不同人的心理與時空背景而有所不同。所以,在下面段落我要提出自己對於「英雄」的解釋與評價。

我對「英雄」的理解,廣義下不脫離做出「超越常人事蹟的人」,並且偏向正面評價。站在團體主義的觀點,其之所以會反對英雄主義,乃是因為懼怕英雄式的行為會對團體帶來不可預測的風險,因為人們大多都習慣穩定並且厭惡風險。但他們可能忽略了一件事情,一個團體也會有領導者的存在,領導者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很接近「英雄」的行為。試想,若一個船長的職務可以由任一個水手取代,那麼大家不是都能夠當船長?很明顯事實並非如此,所以可以得到反論,船長的職務具有大多數人都不可替代的特性。這也迎合先前對英雄的定義,「超越常人事蹟的人」。另外有趣的是,「常人」是另一個需要定義的範圍,常人的數量需要多少?可以從一個班級、一個公司到一個社會、一個亞洲都有可能,但這並不在本文的探討範圍。結論上,這社會不否定「英雄」的存在,但「社會大眾」通常傾向排除英雄的存在。

如果今天看文章的讀者,你是一個想成為「英雄」的人,卻苦於不被社會接受與認可,很可能是因為你的位置不對,你也無須改變自己的想法,因為這想法本身就是你的自由意志。持否定觀點的人,也有自己的經驗與看法,但「成為英雄」的想法本質上並不是夢幻泡影。當然,想成為英雄並做出超越常人事蹟的人,合理地,也必須達到一些條件。若是無法有這個體會與認知,那也不能期望在自身沒有一些改變與作為的情況下,就自然而然地成為「英雄」。因此,下一段會繼續討論這個條件是什麼。

對於達成英雄的條件,我並須同等地給出「超越常人的成就」的條件之一—它是建立在提升社會整體利益與幸福之上。並且,社會的整體利益與幸福的提升是創造總體上的更大價值。這當中可以有很多方法,但我認為一個顯而易見的方法是找到「整體最大公約數」,也就是一種團體皆同意且認可你的作為的方法。因此,對我來說,"實際一點"的「英雄」的定義,不會是你找到一種驚世駭俗的研究成果,也不會是你找一個火場衝進去拯救裡面的人。當然你有可能成功,但機率微乎其微。反而應該是,你攝取足夠的理性與知識,觀察你所處的環境與社會,希望你的行動可以為社會帶來一些改變,重點在於自己的知識與社會的連結關係,大家會同意你的想法,因為你的想法並不損害他們的利益,並且會為他們帶來額外的利益與幸福感。但如果你的想法過於艱澀,並且大眾無法理解與吸收,那很可能你自身在推廣行為的過程中會遇到更大的阻礙。

這過程看起來似乎困難且工程浩大,沒錯,「超越常人的事蹟」不是口號,而是要靠實踐。沒有人可以在喊了這句口號之後就達成目標,必須要經過許多學習、反省以及實踐,犧牲一點個人的享樂時間,甚至是索然無味的一些政治溝通、閉門潛修等一些自己根本不想做的事情。或許,你可以持續做你開心的事情,讓這件事變成你的專長。不過回到先前論述的論點,一個「英雄」需要使社會的總體利益與幸福提升,因此,他必須兼顧許多人的利益衝突與矛盾觀點,而解決的方法之一便是尋找最大公約數,這也呼應到政治與法學在處理的議題之一。所以,我不敢說磨難是成為英雄的必然,但確實上會與「成為英雄」這件事有很大的相關性,畢竟還是有人含著金湯匙出生,具備一些得天獨厚的條件,但對於一個普羅大眾或者出生不平等的人來說,這很可能是必須經歷的過程。

最後還有另一個假設,那就是生命是有限的。倘若給我們每人足夠長的時間,例如接近永恆,那我們可以做出許多與常人不一樣的成就。但對每個人同等的難題,就是生命是有限的。如果期望做出一些重大的改變,又必須要求在有限的生命中完成,那將會變成一個選擇問題:我要怎麼用有限的生命,去完成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?無疑地,這非常困難,因為每個人擁有的資源不同、環境不同、天賦不同還有機運也不同。這解釋聽起來似乎很虛無,但也並非完全虛無,畢竟人生的意義是自己所賦予的,你給它虛無那就是虛無,你用努力的過程與成就給它意義,那就會是屬於你的意義。對我來說,生命並不短但也不長,若你有一個想法想完成,最終還是必須面臨選擇的問題。但始終不能違背的,是自己的道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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